6/16/2009

煮粥生活

圈兒同學送我一口電飯鍋,美的4L。

買了各種米和配料回来煮粥喝,今天煮了第一鍋:燕麥枸杞粥。



除了粥本身飬生之外,用一點點時間煮粥也可以飬生。

6/03/2009

「資治通鑒」讀書筆記

1、李斯:「太山不讓土壤,故能成其大;河海不擇細流,故能就其深;王者不卻衆庶,故能明其德。」——《秦紀一》

2、(陳勝、吳廣)「乃詐稱公子扶蘇、項燕,為壇而盟,稱大楚。」——《秦紀二》

奇怪了,原秦國太子竟然會和原楚國將軍一起起兵反秦?不知當時的人們聴到這種事會怎麽想?或者是只要有人起兵反秦,深受秦苦的人們就會跟著響應,才不管他是誰呢!或者也可以用那句話来解釋,那就是:沒有永遠的朋友,也沒有永遠的敵人……

3、韓生説項羽曰:「關中阴山帶河,四塞之地,地肥饒,可都以霸。」項羽見秦宫室皆已燒殘破,又心思東歸,曰:「富貴不歸故鄉,如衣繡夜行,誰知之者!」韓生退曰:「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,果然!」項羽聞之,烹韓生。——《漢紀一》

5/25/2009

讀《牛犢頂橡樹》之一

「牛犢頂橡樹」是索爾仁尼琴的自傳,記录了作者大概15年的生活和創作經歴,時間開始於上世紀五十年代。

今天讀了其中第一章「一點説明」和第二章「地下作家」,摘录部分内容:

「我們無情而怯懦的保密性,這是我們國家一切災難之源。」——「一點説明」

「革命者是地下工作者,這不奇怪。作家竟成了地下分子,這才是咄咄怪事。」——「地下作家」

「如果不是把我拘禁起来,我是無論如何不會想到自己會成為一個作家的。」——「地下作家」

「心灰意冷的猪崽拱樹根拱得很深。身處逆境才能窮而後工。」——「地下作家」

「這種回避眞理的誓言就叫做社會主義現實主義」。——「地下作家」

明天接著讀……

齊涽王絶對比宋康王還蠢

宋康王這蠢才根本不知當時「國際」局勢,被人一煽動眞就以為自己能稱霸天下了。那都是公元前二八六年了,也不想想自己宋國是個甚麽角色,居然還敢做這種白日夢。他宋康王要眞能稱霸「天下」了,那幾十年之後的秦國不就能統一地球了嗎?

世上總是有那麽一些蔽目塞聴且目中無人的家伙,宋康王的故事還不足以為戒嗎?

齊涽王更愚蠢!燕人攻入齊國,涽王一路逃往衛國、鄒國、魯國、莒國。都亡國之君了,不好好反思何以亡國,居然還敢在流亡國家裡裝大爺。你裝大爺,人家就喊一句「你大爺」,然後把你踢出門!難怪最後淖齒要罵他:

天雨血沾衣者,天以告也;地坼及泉者,地以告也;有人當闕而哭者,人以告也。天、地、人皆告矣,而王不知誡焉,何得無誅!


像齊涽王這種蠢才,比宋康王蠢了不知多少倍!但可笑的是,當初滅掉宋康王的居然就是齊涽王;更可笑的是,滅掉宋康王之後兩年,齊涽王自己就亡國身死了!

聰明的齊國相:不要沒有價値的人質

可憐又可愛的楚懷王客死秦國,當時楚國太子又在齊國做人質。

楚國國内急得像熱鍋里的螞蟻,準備議立新君。按禮,應該是身在齊國為人質的太子。但放不放楚太子回國,卻是齊國説了算。

齊國有大臣建議以太子為要挾,向楚國提出割地要求;有人建議把楚國太子放回國。齊涽王這蠢才一時難以决斷,齊國相國站出来説了一句話,齊王卽决定把楚國太子放回去了。齊相這句話雖然只説了一個簡單的道理,卻値得稱贊!他説:

不可!郢中立王,是吾抱空質而行不義於天下也。


就是说:不能把這太子繼續扣著不放。要是還把他扣留在齊國,楚國必然會很快選出新君来。到那個時候,這舊太子還値幾文錢?那時候這就是個沒任何價値的人質,除了浪費齊國的糧食不説,還會讓天下人説齊國不仁義!

很簡單一道理嘛,但我想齊涽王這蠢才自己是絕對想不出的。要讓他自己决定,他很有可能拿這太子要求割地,然后啥都沒撈到。

司馬光對孟嘗君田文的評價

關於餋士三千,司馬光責備孟嘗君,他這麽説:

君子之餋士,以為民也。「易」曰:「聖人餋賢,以及萬民。」夫賢者,其德足以敦化正俗,其才足以頓綱振紀,其明足以燭微慮遠,其强足以結仁固義;大則利天下,小則利一國。是以君子豐禄以富之,隆爵以尊之;餋一人而及萬人者,餋賢之道也。今孟嘗君之餋士也,不恤智慧,不擇臧否,盗其君之禄,以立私黨,張虛譽,上以侮其君,下以蠹其民,是姦人之雄也……


關於採納建議,司馬光贊賞孟嘗君,他説:

孟嘗君可謂能用谏矣。苟其言之善也,雖懷詐諼之心,猶將用之,況盡忠無私以事其上虖?


「資治通鑒」對孟嘗君著墨並不很多,留下最深印象的卽是大家熟知的「雞鳴狗盜」。

讀至「今孟嘗君之餋士也,不恤智慧,不擇臧否,盗其君之禄,以立私黨,張虛譽,上以侮其君,下以蠹其民,是姦人之雄也……」,我不禁想起貴黨之「餋士」。我們不妨把「盜其君之禄」當中的「君」理解成全中國公民,把「上以侮其君」的「君」也理解成全中國公民。不好意思,讀史往往讓人聯想到現在,可能有些牵强。

5/04/2009

还事件真相:李开复厦大演讲门票事件中,我的所做所感(二)

关于我主动寻找校方了解此次活动的事,上篇中已经交待完。本文用简短的篇幅说说后续的事情,以及我所吸取的教训。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这里是分割线,下面开始正文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转:

离开团委之后,我稍微休息就坐车前往Hill公司了。正在车上时,辅导员戴老师来电话了,她询问我是不是没有拿到票,想要一张票之类的。我跟她解释,我是没拿到票,但我去找团委,只是想了解一下这次活动的一些情况,并不是想拿票的。

晚饭回来大概是晚上8点多,看到了一点好消息,校团委在BBS上发出通知:关于李开复演讲的事情,将由团委免费向大家发放1000张门票。但具体的领票时间和方式还未确定,请大家待消息。

我问自己:这是我下午的成果吗?——我不敢居功!总之,事情的进展比原来好了一点。但新的疑问又来了:这1000张票是A、B、C哪种座位的票?A、B、C类座位,离主席台越来越远……这也是我当天疏忽的一个问题。不过我还是有一点点欣慰的,毕竟非移动用户可以拿到一些门票了。这时我开始整理当天的事情,越写越激动,尤其是听着与团委书记的对话时,加进了很多个人感情色彩很重的评论。与此同时,我把与党委宣传部的对话录音、与团委的对话录音分别传到土豆网和dreamhost空间。

3月16日晚上10点多,我照例打开讲座信息网的邮箱,发现有一封请求删除讲座信息的邮件,邮件中提到要求删除的正是李开复这次讲座的帖子。自从讲座信息网上线以来,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要求删除通知的事,尤其是主办方千万百计吸引人的活动。当时虽然纳闷,但我还是马上照做了,因为讲座信息网尊重主办方的要求。他在邮件中提到,此次活动以公益性为主,李开复先生看了也要求删除。后来在BBS上又有人问,为什么讲座信息网上的那则通知不见了,我专门回帖答复。

3月17日早上8点多,当我正在修改前一天写的回忆时,辅导员戴老师来电话,说是学院方面接到通知,要求我删除发布在个人blog上的文章,直到次日(3月18日)和我谈话之后再说。一开始我不想删除,因为她始终没能给出我一个合理的理由。

后来我同意将两篇文章设置成blog草稿,但同时把两篇文章以PDF形式、通过email发给了许多位好友。

3月17日早上10点多,我正在上外教课时,戴老师又来电话说,建议我删除上传到土豆网的录音。说是已经有一些校外媒体开始关注此事,怕媒体乱报道,给学校形象造成影响。我也遵命删除了土豆网的录音,但我并没有删除存在dreamhost的录音。我就用手机登录twitter,把dreamhost备份的录音地址贴出来。

合:

3月17日傍晚,接到校团委高书记的电话,他在电话里很和蔼地向我详细解释了此事的来龙去脉,以及学校针对此事的态度。说明要求删帖、删录音并不是他的决定,他完全不知情。他还说明,校团委在3月16日晚上就已经和移动联系,要求由厦大免费发送1000张门票。同时他还提醒我,我针对他个人的一些评论有失公允,太过于个人感情化。最后,我们两人在电话中互相达成谅解。

3月18日午饭后,我去囊萤楼和辅导员就此事谈话。因为我已经和团委和解,辅导员也就没有再做过多的要求。

3月18日下午,我和团委高书记不期而遇在自钦楼门口,我再次向他当面道歉,并认真听了他关于学生活动、关于此次演讲的看法。最后我向他说明,我会在删除带有个人感情化的评论后,将这次调查的客观真相在blog公布出来,免得大家以为学校给了我压力之类的。其实学校没给我什么压力 :) 至此,我对这件事的调查了解算是正式结束。

经验:

这次调查了解中我得知,厦门大学对于什么是“商业性活动”并没有明文规定,所以我没有根据说移动主办、李开复演讲这次活动是商业活动。关于什么样的活动是“商业性活动”,希望厦大能尽早出台规定,予以规范!

厦门大学对于建南大会堂的申请没有明文规定,有的只是一个《建南大会堂管理办法》(暂行),配套一个《厦门大学建南大会堂使用申请表》(我实在没找到后者在哪里下载)。这两个文件中都没有说明,什么样的活动、什么样的单位/个人才能申请建南大会堂,或者什么样的情况不能申请。所以也希望厦大能尽早出台规定,规范建南大会堂的申请和使用流程。

教训:

说话、写文章,都要对所叙述事件的真实性有保证,不要信口开河,不真实的、不确定的、没有证据的话不要说!真实的、确定的、有证据的,不妨多说说!

还事件真相:李开复厦大演讲门票事件中,我的所做所感(一)

事隔一个多月之后,我重新整理了那次事件的来龙去脉。本着尊重客观事实、尊重法律和校规的态度,我重新把它们放在这里。减去所有带有个人感情的评论,还事件原貌,以供关心此事的读者自行评判。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这是一条分割线,下面正文开始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起:

3月21日,谷歌全球副总裁李开复先生将在厦门大学建南大会堂演讲!早在一个多礼拜之前,厦大同学就得知了这一消息。
同时得到的消息还有:此次演讲的门票需要通过中国移动M值兑换或者预存话费获取,不同区域的门票所对应的M值/预存话费值也不同。

这次活动一开始的宣传是由中国移动厦大营业厅在做,起码我在校园里看到的就是这样子,到处是移动的橙色海报。于是我的一连串疑问产生了:中国移动主办的商业类活动,怎么能放在厦大的建南大会堂呢?厦大相关部门怎么会批准这样的场地申请呢?是不是移动和厦大合作呢?可是如果合作的话,厦大难道就允许这种“抢票”方式吗?这对学生明显是不公平的啊!但尽管如此,我当时还是没打算深入了解这件事,想任由其发展得了。

直到3月16日中午,有同学在BBS上发帖热烈讨论此事,甚至有同学说要“抵制这场已经商业化的演讲”。这时我才决定深入了解下这件事情,我并没有直接加入到抵制行动中去,因为其中有太多疑问没解决,比如最简单的一点:这次活动到底是谁主办的?

我为什么要去了解这件事?
外界传言非常多,最多的一种说法就是我想要一张入场门票。我完全否认这种说法!我的初衷只是想了解活动主办方是谁。随着事态的发展,我的疑问慢慢多起来,包括了门票的获取方式等。但自始至终,我都没有对中国移动或厦大校方提出无理和非法的要求。

以学生一己之力,我凭什么去了解这件事?

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21号)第四章第四十一条中规定:“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,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”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规定,教育部门在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、获取的信息的公开,参照本条例执行,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。” 此事发生时,教育部或厦门大学并没有具体的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,所以应该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执行。
作为厦大在校学生,我对在学校举办的活动有知情权。其实知情权不是多么复杂和不可碰触的东西。它应该体现在学校每一项工作中,比如米饭补贴政策的调整,学校会主动贴出告示说明,这就是对学生知情权的尊重。而具体到演讲门票这件事情时,校方一开始并没有主动尊重学生的知情权。

正是在以上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律权利,以及尊重“法不禁止即自由”的原则下,我行使自己的知情权,展开了对此事的深入了解。

承:

一开始,我以为是由中国移动主办的活动,并以这种方式抢票。但我还是不放心,毕竟这只是我们猜的。于是我带起录音MP3和黑莓手机,来到中国移动厦大芙蓉营业厅,询问了两位工作人员。他们都声称(对话录音mp3下载)营业厅只负责发票,其它的不知道。我回宿舍把刚才的录音上传到土豆网,还在dreamhost的空间里存了一个备份。然后我把这个录音的下载地址贴到BBS上,向同学们说明:这活动不是移动办的。——后来才发现不靠谱,因为移动营业厅的人确实一问三不知。与中国移动营业厅的交手至此结束。

但我又增加了新的疑问:如果不是中国移动主办的,那么是谁把建南大会堂批给他们用呢?djj同学帮我找到了答案:建南大会堂归校党委宣传部管理,只有他们有审批权。


3月16日下午2:30之前,我整理好装备(充满电的电脑、无线网卡、录音MP3、MP3数据线、耳机)出发,目的地是颂恩楼。在路上,我给吉林大学法学院的朋友池生清打电话,向他咨询:如果我在与党委的人谈及公事时,用录音设备录音,并通过网络传播,算不算犯法。他告诉我这样不犯法,于是我大胆地往前走。

负责建南大会堂审批的是宣传部副部长,在他的职务介绍里居然专门说明了审批建南大会堂,可见审批建南大会堂不是一件小事。这位副部长他好像对这事不大清楚,带我到另外一间办公室,一位姓欧阳的年轻女士回答了我的问题:因为是团委举办的活动,所以就审批了,他们不知道中国移动的事。——终于从学校权威部门得到答案,这活动是由团委办的。

我从党委宣传部出来呆了一会儿,想想还是有些不对,于是又跑进去问。这时那位副部长已经不在了,还是那位姓欧阳的年轻女士接待了我对话录音mp3下载

对话中,她说:他们不关心也不了解门票的获取方式,因为是团委来申请的,并且有校领导的签字(厦大党委副书记辜芳昭),所以他们就审批了。她还说,团委的申请文件中没有提到门票如何获取。说着,她从抽屉里拿出团委的申请文件给我看。在第1页的末尾我看到:凭门票进入,其中2000张发给我校学生……但是没有说门票获取方式。

我个人认为,团委在向党委宣传部提出场地申请时,有意隐瞒了商业性合作内容,只对门票的事情轻描淡写地带过!——对于我的这个看法,团委领导有自己的见解,在后面会看到。

来到团委办公点自钦楼,我先到团委办公室门口转了一圈,确定他们在上班,然后找了个角落休息了一会儿。这期间,我把刚刚在党委的录音导入到电脑里,发现戴上耳机还是能听清楚的。多次测试了录音设备之后,我在twitter上问大家想从团委了解到什么信息。因为我知道这件事将在校团委得到最后的解答,所以我对录音设备万分谨慎。

进团委办公室我直接询问,想详细了解关于李开复演讲的事情,应该咨询团委哪位老师。我被转到了一位姓陈的工作人中那里,录音也从那里开始对话录音MP3)。录音共28分钟,声音比较小,建议戴着耳机听。

和陈姓工作人员说了没几句,他开始询问我是哪个学院的学生。我主动出示了学生证,后来他带我去见团委高书记。所以上面对话录音的大多时间,是我和团委高书记的对话。

对于团委工作人员的答复,听完录音的allentranks同学也有自己的看法,请点击这里

學生宿舍失竊事件,翻出廈門大學的幾條校規

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教育部令第21號)第二章第五條專門用於説明學生在校期間依法享有的權利:
其中第(五)則規定如下:
對學校、教職員工侵犯其人身權、財產權等合法權益,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;

其中第(六)則規定如下:
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。

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教育部令第21號)第四章第四十條規定:
學校應當維護校園正常秩序,保障學生的正常學習和生活。

翻閱了《廈門大學學生手册》(2005年版),在其中沒有找到更多與學生宿舍失竊相關的規定。看来需要去查一查相關的法律、法規了。

4/22/2009

兩位氣定神閒的高人之間的對話

受廈大古琴社同仁的委託,將於4月23日晚上演出小短劇。短劇内容是孔子與師襄子的對話,引出古琴名曲「文王操」。我將飾演孔子。

導演在看洪才兄(飾演師襄子)與我的表演時説:

想象一下,兩位氣定神閒的高人之間,會像你們這樣搖頭晃腦的嗎?

排練四五次之後,洪才兄與我算是找著感覺了,有了「氣定神閒」的樣子,但覺得内在的「神」還是離高人差太遠了!